“我觉得炒房无罪,但是逃税有罪,关键问题是我们的财税制度没有跟上。”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、加拿大西安大略省终身教授徐滇庆说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1月10日)[相关新闻:专家:炒房无罪逃税有罪解决房价虚高须改革税制]
对于畸高的房价,著名专家徐滇庆归结为是财税制度没到位的过错,并开出了药方:见房就征税。应当说,这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好点子。按照徐先生的意图,这不仅能打击疯狂炒房者,更为重要的是,也能解决公众深恶痛绝的官员腐败现象。
然而,笔者在通读了徐滇庆在某论坛上的这篇讲话后认为,尽管这个建议从理论上讲很独特,也有很强的针对性,但从政策实践来看,话说中听点——一厢情愿,话说刺耳点——乌托邦式空想!原因是,在税费还没有彻底厘清、以及征管系统没有到位的前提条件下,就急吼吼喊见房就征税,太幼稚,也不现实。
先说徐滇庆先生所说的见房就征税,到底想征的是什么税(整个讲话并未提及)。在征收一个新税种前,有必要厘清新税种与现有税费的关系,否则,对消费者来说,就有重复征税的嫌疑。
就目前而言,在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,无论是从税收种类,还是税收负担,在国际上都属于较高水平。譬如说,税率为3%的契税;税率为5%的营业税;从30%到60%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;税率为营业税7%的城市维护建设税;税率为3%教育费附加税;税率为0.5‰的印花税;另外,还有房屋销售所得税、二手房转让税以及多如牛毛的各种杂费……